尤辰荣上海房产律师欢迎您~

继承人放弃继承后遗产应怎样处理?


我国继承法第25 条对继承、受遗赠的接受和放弃作了规定。据此规定,放弃继承包括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和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两种类型。

(1) 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如果法定继承人有数人,其中一人放弃继承时,其应当继承的份额应当归属同一顺序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如果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全部放弃继承,或者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为一人,而该继承人有放弃继承时,则遗产有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2)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时,则私自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如果遗嘱继承人有数人,其中一人放弃继承,则该遗嘱继承人所继承人的那部分遗产应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遗嘱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又无法定继承人时,则被继承人的全部遗产,除缴纳税款、清偿债务外,应按无人继承的遗产归国家或者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放弃继承的人的子女,不发生代位继承的问题。

1、 房产律师网是一群有着丰富经验的专职诉讼律师创建的网站,长期致力于对我国诉讼制度及诉讼技巧的研究与实践,目的在于为涉及诉讼案件的委托人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帮助

2、 如有任何疑问,请理解与我们联系,欢迎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21-51602957

更多房产问题咨询类目房屋买卖律师咨询| 房产继承律师 | 房屋租凭律师| 建筑工程法律律师| 动迁安置律师咨询| 物业纠纷咨询律师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专业团队,全面负责,值得信赖
上海房地产律师移动端指引添加微信红色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