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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办不了起诉中介讨双倍定金遭败诉

作者:上海房产律师网    / 时间: 2014-12-05 16:12:29

  【案件】

  顾某户籍在安徽,她和丈夫准备在扬州买一套房。2013年5月,顾某通过某房产中介公司的介绍,决定以52万元的价格购买一套二手产权房。之后,顾某与中介公司签订《定房协议书》,并支付2万元购房定金。因一开始顾某夫妇打算以首付加按揭的方式支付房款,可是按揭款一直办不下来。到了月底,中介公司告诉她,她看中的那套房子已经卖给别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顾某认为中介公司与自己签订定房协议,在自己交了定金的情况下却又将房子卖给别人,构成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中介公司则辩称,在双方签订的《定房协议书》中已经有约定,如果顾某未能通过银行贷款审批,定金如数退还。

  【分析】

  银行查询顾某丈夫名下有过房屋贷款纪录,且有多次欠款记录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再加上,拥有外省户籍的顾某无法提供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或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最终,因为顾某的个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贷款购买房产,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约定原告以支付首付款和银行贷款为付款方式则原告须积极申请银行贷款以便实现购房目的。但没有证据证明原告已经通过了银行的贷款审批并获得按揭贷款,也没有证据证明导致原告与卖方未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原因在于被告中介公司。据此,法院驳回了顾某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的诉讼请求,判决中介公司返还2万元定金给顾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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